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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南)行罚决字〔2023〕1750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5:18:42点击次数:42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南)行罚决字〔202317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20111时许,经国家反诈平台大数据推送线索,魏县南双庙镇双xx杜文x(男,28岁)非法出借自己的农信银行卡(卡x623xxxxxxxxxxxx7518),从而导致受害人被诈骗,杜文x的行为涉嫌出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帮助 。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