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46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5:16:34点击次数:43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4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胡xx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30日20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毛发检测显示胡x毛发检测结果为阳性,胡x涉嫌吸毒。经调查2023年10月5日晚上22时在缅甸果敢皇家利华KTV包间内吸食小麻,小麻x含冰毒。毛发检测结果显示显示吸食冰毒。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