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47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5:14:20点击次数:47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谢xx
违法事实:
2023年08月06日23许,违法行为人谢xx在缅甸果x“水木年华”酒吧内饮用开心水(毒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