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20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54:22点击次数:38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梁xx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6日09时许,违法行为人梁xx和其堂哥梁xx在魏县望远南街“咕咕火锅鸡”门口无故殴打郑x赛。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