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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牙)行罚决字〔2023〕1714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53:12点击次数:58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317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1516时许,魏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魏县xxxxx村曹xx名下的农业银行卡(622xxxxxxxxxxxx3979)涉嫌电信诈骗。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