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牙)行罚决字〔2023〕1714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53:12点击次数:58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3〕17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曹xx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15日16时许,魏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魏县xxxxx村曹xx名下的农业银行卡(622xxxxxxxxxxxx3979)涉嫌电信诈骗。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