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19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52:22点击次数:37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苗xx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6日09时许,院堡派出所接县局断卡线索发现:xxxxxx村村民苗xx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违法。经调查2023年11月的一天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并从中获利100元人民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