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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南)行罚决字〔2023〕1696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51:40点击次数:36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南)行罚决字〔20231696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2017时许,经国家反诈平台大数据推送线索,魏县xxxxxx村李xx(女,22岁)非法出卖自己的农业银行卡(卡x622xxxxxxxxxxxx5372),从而导致受害人被诈骗,李xx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卖银行卡,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帮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