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张)行罚决字〔2023〕1695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9:37点击次数:37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张)行罚决字〔2023〕16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xx
违法事实:
2023年01月23日16时许,违法嫌疑人安xx等人在xxxxxx村“学强饭店”内北屋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查处牌九一副、赌资21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