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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张)行罚决字〔2023〕1695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9:37点击次数:37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张)行罚决字〔2023169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012316时许,违法嫌疑人安xx等人在xxxxxx村“学强饭店”内北屋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查处牌九一副、赌资21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