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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四)行罚决字〔2023〕1685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6:18点击次数:39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四)行罚决字〔2023168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1719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国家反诈大数据下发线索:河北省邯郸市魏县x里镇常xx名下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经侦查:常xx名下银行卡(622xxxxxxxxxxxx2672x由他人使用,其银行卡涉案金额271000元,涉案流水34105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