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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二)行罚决字〔2023〕1684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5:27点击次数:3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二)行罚决字〔2023168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1414时许,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下发线索,魏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号:621xxxxxxxxxxxx3153),从而导致受害人被诈骗,任xx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帮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