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回)行罚决字〔2023〕1691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4:09点击次数:42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回)行罚决字〔2023〕16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17日王xx在手机上“大四喜”APP内充值899.5元赌资用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非法获利680.5元,共收到该APP转款1580元。根据魏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数据该资金系谈xx被诈骗款项。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