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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回)行罚决字〔2023〕1691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4:09点击次数:42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回)行罚决字〔20231691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017日王xx在手机上“大四喜”APP内充值899.5元赌资用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非法获利680.5元,共收到该APP转款1580元。根据魏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数据该资金系谈xx被诈骗款项。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