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北)行罚决字〔2023〕1687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43:28点击次数:39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北)行罚决字〔2023〕168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xx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份,陈xx将其名下卡号为621xxxxxxxxxxxx1190的银行卡信息出售给他人,被他人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