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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东)行罚决字〔2023〕1644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12:35点击次数:46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东)行罚决字〔2023164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10上午6时许交警大队工作执行任务期间发现一辆半挂牵引车车牌照为xxxxxx拉沙子车发现超吨超限,交警与车主马xx、苏xx等人进行执法拒不服从交警工作人员管理,语言恶劣发生口角吵闹,马xx、苏xx等人强行把半挂牵引车车上沙子卸下,造成工作人员不能正常执法并且有一名工作人员受皮外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叁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