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620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01:53点击次数:35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6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10日17时许,在广平县十里铺镇南小x村与魏县xxxxxx村交界处,王xx等人与李xx、李xx、郭xx、王x等人因琐事发生打架,造成广平县王xx、张x一、史xx等受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0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