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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620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01:53点击次数:35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62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81017时许,在广平县十里铺镇南小x村与魏县xxxxxx村交界处,王xx等人与李xx、李xx、郭xx、王x等人因琐事发生打架,造成广平县王xx、张x一、史xx等受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0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