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大辛)行罚决字〔2023〕1615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3:56:54点击次数:45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大辛)行罚决字〔2023〕16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Lxxx
违法事实:
2023年07月19日14时许,在工作中发现:在魏县xxxxxx村黄xx家中发现越南妇女,经核查:LO THI BAN,女,越南籍,1991年1月1日出生,该人无任何有效证件以偷渡的方式进入我国境内,涉嫌非法出境、入境,黄xx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外国人。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1条第4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1条第4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