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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沙)行罚决字〔2023〕1703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3:52:10点击次数:40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沙)行罚决字〔20231703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83日,违法行为人宋xx在魏县魏城镇礼贤南大街SPA足道会所内嫖娼。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