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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东)行罚决字〔2023〕1545号

更新时间:2023-11-08 10:20:07点击次数:45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东)行罚决字〔2023154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0151512分,在魏县东代固镇xxx村内因几个年轻人偷摘李xx家几个苹果吃,后李xx家人孙xx、孙xx、李xx等人与王xx、李xx、李x航、张xx引发打架,李xx殴打王xx、李xx、李x航、张xx等人。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李xxx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肆佰元整。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李xxx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肆佰元整。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肆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0-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