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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行罚决字〔2023〕1530号

更新时间:2023-11-08 10:14:26点击次数:49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315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092914时许,在工作中发现:通过市局下发断卡线索,发现魏县北皋镇村民马xx之前干“跑单”时,将自己母亲高xx的中国邮政银行卡发给了对方,让对方给其转工资用,随后马xx20234月时,发现其母亲的中国邮政银行卡中有人转来299元,随后其将转过来的钱通过微信转至其母亲的微信上,之后其又将对方x2笔钱财转给其母亲微信上。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0-1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