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野)行罚决字〔2023〕1305号

更新时间:2023-10-12 10:21:31点击次数:72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野)行罚决字〔2023130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082210时许,魏县公安局野胡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冯xx在网上采取刷单挣佣金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冯xx挣得佣金28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9-0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