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野)行罚决字〔2023〕1305号
更新时间:2023-10-12 10:21:31点击次数:72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野)行罚决字〔2023〕13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冯xx
违法事实:
2023年08月22日10时许,魏县公安局野胡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冯xx在网上采取刷单挣佣金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冯xx挣得佣金28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9-0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