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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299号

更新时间:2023-10-12 10:16:56点击次数:43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29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51815时许,边马镇xxx村李xx儿媳付永x,因家庭纠纷,到其公公李xx家,对客厅、厨房、李xx卧室及二楼房间屋内物品及门窗玻璃进行打砸,经物价评估,被损毁的物品价格为1664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9-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