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北)行罚决字〔2023〕0926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16:39:02点击次数:96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北)行罚决字〔2023〕09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年6月3日23时许, 违法行为人史延x在魏县北皋镇xxx村王xx家街门前对王xx进行了辱骂。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四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6-1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