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989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15:14:24点击次数:46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9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xx
违法事实:
2023年05月29日09时许,魏xx(男,1995年03月01日生,联系电话:xxxxxx)报警:称栗xx等二十余名农电工2023年5月15日到河北省信访局上访,在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给魏县供电公司施压,要求给其解决养老保险事项。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6-2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