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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989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15:14:24点击次数:46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9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年05月29日09时许,魏xx(男,1995年03月01日生,联系电话:xxxxxx)报警:称栗xx等二十余名农电工2023年5月15日到河北省信访局上访,在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给魏县供电公司施压,要求给其解决养老保险事项。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6-2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