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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0906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15:03:08点击次数:57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09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Lxxx

违法事实:

2023年06月14日08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接到崔xx前来办理居留许可,其妻子叫LAO MO(中文音:罗x,女,1993年3月7日出生,老xx),2018年9月28日持护照(Pxxxxxxx)以旅游签证进入中国,后嫁到我县xxxxxx村崔xx家中生活至今,涉嫌非法居留。

违反的法律条款: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6-1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