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0906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15:03:08点击次数:57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09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Lxxx
违法事实:
2023年06月14日08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接到崔xx前来办理居留许可,其妻子叫LAO MO(中文音:罗x,女,1993年3月7日出生,老xx),2018年9月28日持护照(Pxxxxxxx)以旅游签证进入中国,后嫁到我县xxxxxx村崔xx家中生活至今,涉嫌非法居留。
违反的法律条款: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6-1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