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3〕0518号
更新时间:2023-05-19 09:26:51点击次数:76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3〕05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xx
违法事实:
2023年年初至今,违法行为人张x以征收其土地、儿子张xx被打伤、妻子张xx被拘留为由,要求赔偿土地补偿款,殴打张xx赔偿金三十万元并释放妻子张xx为目的,多次越级上访到国家信访局,严重扰乱国家信访局办公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