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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540号

更新时间:2023-05-19 09:25:05点击次数:64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5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

违法事实:

2023042623时许,魏城镇派出所民辅警赵x等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李xx、李xx等人无故拉扯、推搡,导致赵x被推到在地。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5-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