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540号
更新时间:2023-05-19 09:25:05点击次数:64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5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26日23时许,魏城镇派出所民辅警赵x等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李xx、李xx等人无故拉扯、推搡,导致赵x被推到在地。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5-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