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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0505号

更新时间:2023-05-18 15:38:59点击次数:73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050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425日,经我单位民警入户踏查,魏县边马镇x村张xx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38株,被当场铲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