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前)行罚决字〔2023〕0500号
更新时间:2023-05-18 15:31:30点击次数:59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前)行罚决字〔2023〕050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崔xx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25日11时许,我局民警在前大磨乡后崔x进行检查时,在崔xx家的院内发现非法种植罂粟5株。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