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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86号

更新时间:2023-05-18 11:24:38点击次数:52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86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042416时许,民警发现刘xx在德政镇xx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植株十颗。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