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86号
更新时间:2023-05-18 11:24:38点击次数:52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xx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24日16时许,民警发现刘xx在德政镇xx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植株十颗。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