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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60号

更新时间:2023-05-18 10:57:34点击次数:61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3046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0329日,段洪x将本人持有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交易流水金额较大。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2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