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仕)行罚决字〔2023〕0394号
更新时间:2023-04-19 11:14:02点击次数:84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仕)行罚决字〔2023〕039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段xx
违法事实:
2023年01月22日下午3时左右,在魏县仕望集镇xxx村刘xx家门前街里,违法行为人段xx因琐事和刘xx、牛强x发生口角,段xx对刘xx和牛强x进行辱骂二十分钟左右,后又将辱骂视频发布到抖音平台,影响恶劣。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六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0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