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0393号
更新时间:2023-04-19 11:11:40点击次数:93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03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姜xx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31日,邯郸市魏县xxxxxx村姜xx,在魏县边马x政府正在与其商谈信访问题解决期间,就同一信访事项到国家信访局进行登记,意图对政府施压,扰乱信访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0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