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0384号
更新时间:2023-04-19 10:53:56点击次数:53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038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尚xx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31日 15:02:00接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派警称:报警人称,有人闹事,需要帮助。我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是尚双x无故在村大队部闹事,随后持械追打大队干部路xx。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4-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