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双)行罚决字〔2023〕0379号

更新时间:2023-04-19 10:50:26点击次数:77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双)行罚决字〔2023037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3160855分许,陈xx和弟弟陈xx因土地纠纷发生打架,陈xx将弟弟陈xx、侄子陈xx殴打致伤入院,后经法医鉴定陈xx的伤属轻微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3-3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