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127号
更新时间:2023-03-30 10:38:48点击次数:108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3〕012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xx
违法事实:
2023年01月29日14时许,郭xx在民政局离婚大厅办理离婚时,其被丈夫郭xx打了左x两个耳光。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拘留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四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1-3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