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我局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局属单位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依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依法防控。坚持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重点,细致深入做好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明确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通道防控、场站防控、分包小区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确保措施、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一)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县政府要求,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报告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5件,其中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36件,办结率达100%。
(二)修订完善《魏县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魏县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魏县交通运输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证件、执法车辆管理,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和年审换证工作,及时对调离的执法人员注销执法证件。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魏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神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清理完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规范执法文书,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矛盾纠纷政策咨询,审核项目建设等各类合同。全年参与决策或提出建议意见20余次,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最多跑一次” 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两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四个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做好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积极与上级自建系统对接,根据省平台“八统一”管控情况进一步提升材料电子化比率,梳理制作了相关高频次事项的操作流程视频+文字说明,通过QQ群、微信群、上门服务等各种渠道告知办事企业和群众;推行行政审批结果邮政快递送达,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在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6次并公示。建立部门联合检查的联动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完成危险品货物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五、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全年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魏县交通运输局公众信息网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等,认真参与网络舆情引导,提高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和工作动态,畅通了群众监督交流渠道。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议和意见,及时进行处理。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年共办结案件数196件,罚款总额66.25万元。无行政复议案,无行政诉讼案件。
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结合予以反馈与通报,强力推动建设市场环境整治。狠抓监督管理,强化法治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积极构筑检查体系,形成以自查自纠为主导、以外部监督为补充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检查体系,重点加强对局属各执法单位日常行政执法、执法装备使用、执法案卷制作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开展“利剑2022”道路客运执法行动、客运中心及周边环境整治、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全年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8家次,发现问题隐患并整改5处。
七、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法制审核力量薄弱,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充实,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
八、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审核人员协同审查能力,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中重点注意事项、队容风纪管理、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等。实行规范执法行为公平、透明,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进一步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规范音像记录和归档。提高执法人员全过程记录理念,充分发挥记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