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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809号

更新时间:2023-01-05 01:53:59点击次数:75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8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27日,蒿xx因邻里纠纷,在抖音上发布多段对蒿xx、王xx辱骂的视频。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2-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