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沙)行罚决字〔2022〕0790号
更新时间:2022-12-01 16:39:55点击次数:88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沙)行罚决字〔2022〕079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牛xx
违法事实:
2022年07月19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MOE SANDAR AYE无任何身份有效证件,于2014年3月份非法进入我国境内,经x介绍长期滞留于河北省魏县沙口集乡xxx村牛xx家中,牛xx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