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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沙)行罚决字〔2022〕0790号

更新时间:2022-12-01 16:39:55点击次数:88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沙)行罚决字〔2022〕079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牛xx

违法事实:

2022年07月19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MOE SANDAR AYE无任何身份有效证件,于2014年3月份非法进入我国境内,经x介绍长期滞留于河北省魏县沙口集乡xxx村牛xx家中,牛xx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