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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93号

更新时间:2022-12-01 16:26:46点击次数:94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xx

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09日14时许,我单位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我辖区xxxx村发现有外籍人员出入,经进一步了解,Kxxxxxxxxxxxxxxxxxx(卡x玄x),女,越南籍,系越南乂安xx阳xx纳社纳步邑人,2019年12月份非法进入我国境内,没有任何身份有效证件,该外籍人员藏匿在魏县xxxxxx村郭xx家,郭xx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2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