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93号
更新时间:2022-12-01 16:26:46点击次数:94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xx
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09日14时许,我单位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我辖区xxxx村发现有外籍人员出入,经进一步了解,Kxxxxxxxxxxxxxxxxxx(卡x玄x),女,越南籍,系越南乂安xx阳xx纳社纳步邑人,2019年12月份非法进入我国境内,没有任何身份有效证件,该外籍人员藏匿在魏县xxxxxx村郭xx家,郭xx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2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