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84号
更新时间:2022-12-01 16:24:31点击次数:89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2〕078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14日08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国家反诈平台大数据推送线索,魏县xxxxx村村民李xx出借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x622xxxxxxxxxxxx7242)给他人用于跑分洗钱,流水为170045.08元,从而导致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受害人被诈骗,其中将被诈骗资金共计50000元转入李xx名下工商银行卡(卡x:622xxxxxxxxxxxx7242),李xx的行为涉嫌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根据西安市新城分局所立电信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有2笔款项,共计50000元,转入李xx工商银行卡内。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1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