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双)行罚决字〔2022〕0771号
更新时间:2022-11-15 15:27:31点击次数:108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双)行罚决字〔2022〕077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杜xx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09日17时许,双庙镇xx村的杜xx到冯xx的店内对其及家人进行辱骂、侮辱,事后又睡到冯xx门市的床上不走,杜xx因与妻子梁xx的婚姻矛盾多次到冯xx的店内对其家人及梁xx进行辱骂、侮辱并殴打梁xx。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1-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