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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张)行罚决字〔2022〕0721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56:28点击次数:141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张)行罚决字〔2022〕07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申xx

违法事实:

2022年3月4日晚上11点钟左右,张二庄镇xx村陈xx、申xx在本村,因喝酒在酒桌上发生争吵,引起打架,申xx将陈xx及上前劝拉的陈xx母亲张xx打伤。后经法医学鉴定,陈xx、张xx损伤分别属轻微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