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张)行罚决字〔2022〕0721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56:28点击次数:141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张)行罚决字〔2022〕07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申xx
违法事实:
2022年3月4日晚上11点钟左右,张二庄镇xx村陈xx、申xx在本村,因喝酒在酒桌上发生争吵,引起打架,申xx将陈xx及上前劝拉的陈xx母亲张xx打伤。后经法医学鉴定,陈xx、张xx损伤分别属轻微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