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27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45:12点击次数:100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2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20日09时许,魏县张二庄乡x村赵x到魏县县委县政府上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