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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27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45:12点击次数:100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2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20日09时许,魏县张二庄乡x村赵x到魏县县委县政府上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2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