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36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40:51点击次数:78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7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14日22时许,魏县魏城镇西关村李xx在魏县xxx村王xx发生争执,后李xx被王xx踹了一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2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