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交)行罚决字〔2022〕0684号

更新时间:2022-10-24 17:29:10点击次数:90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交)行罚决字〔2022〕068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xx

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26日10时许,郭xx驾驶xxxxxx小型普通客车沿魏县辖区xxxxxxx村内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撞到路xx军民停放的xxxxxx小型汽车后尾部,造成xxxxxx小型汽车损坏,事故发生后郭xx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行政拘留十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