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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658号

更新时间:2022-09-30 11:36:31点击次数:97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6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x

违法事实:

马x等人反应的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正在处理中,马x在办理期限内仍然于2022年09月20日越级至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上访,试图以访施压。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9-2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9-23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