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658号
更新时间:2022-09-30 11:36:31点击次数:97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6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x
违法事实:
马x等人反应的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正在处理中,马x在办理期限内仍然于2022年09月20日越级至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上访,试图以访施压。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9-2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