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660号

更新时间:2022-09-30 11:31:44点击次数:469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2〕06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xx

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26日18时许,王xx在魏县魏城镇xxxxx区广场上因故遭到马xx殴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9-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9-27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