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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治)行罚决字〔2022〕0636号

更新时间:2022-09-30 11:08:06点击次数:84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治)行罚决字〔2022〕06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礼xx

违法事实:

2022年8月15日早上,礼贤宾馆接待王xx入住时,未按规定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9-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9-08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