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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车)行罚决字〔2022〕0621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1:53:42点击次数:212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车)行罚决字〔2022〕06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B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30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接到BUI THI NIEN的投案自首,BUI THI NIEN,女,1989年9月19日出生,越南籍,护照号码:Nxxxxxx,2017年进入我国广西境内,后于魏县车往镇x村李xx生活至今,期间没有办理入住登记,涉嫌非法入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3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30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