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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车)行罚决字〔2022〕0626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1:51:09点击次数:91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车)行罚决字〔2022〕06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30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接到BUI THI NIEN的投案自首,BUI THI NIEN,女,越南籍,护照号码:Nxxxxxx,2017年进入我国广西境内,后于魏县车往镇x村李xx生活至今,期间没有办理入住登记,涉嫌非法入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3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31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