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584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1:19:02点击次数:75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2〕058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雷x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11日20时许,雷xx因琐事与秦x发生吵闹,后雷xx对秦x进行殴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1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13